新世纪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借鉴——评《欧盟各国文化产业政策咨询报告》
曾繁仁
李庆本与吴慧勇两同志所编写的《欧盟各国文化产业政策咨询报告》一书即将出版,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及时、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事情。众所周知,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大将文化建设提到从未有过的高度,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同时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要求“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总之,文化建设成为党的十七大的关键词之一,这是具有远见卓识并关系到国家与民族前途命运的战略性举措。而文化产业又是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七大报告以较长的篇幅论述发展文化产业的有关方针与指导思想。报告指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并对文化产业的发展途径与传播提出明确要求。事实证明,从上世纪后期开始,随着信息时代与消费社会的迅速到来,文化也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与人们精神消费需求的扩大大踏步地走向产业化,文化产业逐步成为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与精神生活的重要方面。据有关方面统计,在某些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仅次于IT产业的第二大产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部分。在当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如果缺少了文化产业必将极大地影响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而且文化产品也越来越与人们的生存息息相关,成为人们生活不可须臾离开的部分。在当代,难道可以想象在一个人的生活中缺少电视、网络、广告与手机吗?而这些载体统统与文化产业息息相关。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文化产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可以说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而且也逐步走进广大人民的生活,成为其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时,我国的文化产业也开始走向世界,许多具有中华特色的文化产品在国际文化市场受到欢迎。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我国作为经济与文化大国的地位并不相称,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在规模、比例、份额、影响力与竞争力等方面都还有明显差距。据权威机构统计,目前美国电影占世界市场份额的92. 3%,信息网络占全球网站的76. 8%, IT企业产值占世界同类企业的82%,美国控制世界电视节目的75%、广播制作节目的82%。而我国在这些领域所占的份额却十分有限,据文化研究者统计,我国文化产品的进口与出口之比是10?1。由此可见在文化产业领域竞争的激烈与形势的严峻。而且,文化产业又不同于其他产业,文化产品也不4142008.3第30卷哲学社会科学版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同于其他产品,它具有明显的双重性。首先,在当代消费社会,所有的产品都具有商品的性质,而商品都具有价值极大化追求的属性,因而所有的文化产品都必然具有从众和媚俗的特性;但作为文化产品又必然要求它具有提升人的精神的重要功能。另一方面,作为文化产品在当前全球化的背景下又必然要求它具有国际的市场价值并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之中;但同时它又是一种具有明显意识形态倾向与民族色彩的产品。由此可见,文化产业包含着明显的价值取向,文化产品的出口同时也是一种民族文化价值的传播,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标志着民族文化在国际上的地位与影响。而且,文化产业也是当代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这是一种无污染的高附加值的产品,对于改善我国经济结构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正是基于以上理由,我国近年来始终将文化产业作为经济与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正由于文化产业的双重性特点,我们将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迫切地需要借鉴有关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经验。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庆本与吴慧勇编写出《欧盟各国文化产业政策咨询报告》。这是我们所知的有关欧盟文化产业发展全貌的最全面的文献综合。
本书涉及欧盟27个国家,几乎穷尽了欧盟所有的国家。而且所用资料是最新的,据我所知这些资料大都是庆本于2005至2007年在马尔他使馆工作期间所收集,真的是弥足珍贵。而且从我们所接触到的资料本身来看,对于我国的借鉴意义非常之大。首先,从这些资料中可以明显看到欧盟在文化与文化产业上走联合之路的重要目的是对于某些国家单边主义的挑战,从经济与文化价值两个角度发出欧洲自己的更强音,抵制某些国家的文化扩张。这种精神是特别值得我们借鉴的。应该说相比于欧盟,我国文化产业面对的挑战与压力更大,因而我们应该有更高的发展具有自主性的文化产业的自觉性。而欧盟发展文化产业的价值取向也非常明显。他们制定文化产业政策的重要原则就是“充分认识文化的民主化要求,并以此方式来避免文化的不良倾向”。文化产品作为一定价值承载物与物质产品有着明显区别,它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具有文化导向作用。因此,欧盟文化发展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亦即其民主化的重要目的之一是“避免文化的不良倾向”。
目前,某些文化产品有着明显的“种族中心主义”、“后殖民主义”的思想倾向,甚至有的文化产品试图借此推销某种政治模式与特定文化价值观念。这些均与我国国情相悖,属于“文化的不良倾向”,是我们在文化产业建设中需要避免的。欧盟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认识也值得我们借鉴。他们在其文化发展纲要中明确指出“文化既是经济因素,也是社会居民的综合因素之一”。也就是说,欧盟不仅从经济的角度看待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的发展,而且更加从人的综合因素的改善与提高的角度着眼,将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放在重要位置。这种方向性的选择值得我们学习。不仅如此,他们还充分看到了文化的“作用力”,明确地在经济与军事之外将文化提高到“作用力”的高度加以认识。这是非常正确并具有远见的。事实证明,文化产业不仅是经济实力的标志,而且,文化产品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影响力,甚至是渗透力。正因此,我国将文化作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一种“软实力”。欧盟文化产业发展的方针也值得我们借鉴。他们在文化发展纲要中既强调了文化的共享性,又强调了文化的差异性。文化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具有极大的共享性。但文化又是民族的,地域的,甚至是一个民族的重要象征。因而,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之时,我们在文化领域强调的是对话交流与多元共存。没有对话交流就没有文化的融合吸收,而没有多元共存就没有文化的异彩纷呈和多民族文化的生态平衡。欧盟“共享性与差异性统一”的经验值得我们深长思之。总之,《欧盟各国文化产业政策咨询报告》的出版不仅对于我国文化产业的实践具有借鉴价值,而且对于我国正在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研究也提供了十分紧缺并极为可贵的材料。为此,我们要感谢李庆本与吴慧勇两位同志的辛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