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广场与中国当代大众审美文化

城市广场与中国当代大众审美文化

王汶成 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

研究中国当代审美文化,不能只是一味地盯着那些“炒得很热”的主流审美文化,也要密切关注那些眼前发生的实实在在的审美文化现象,特别是那些边缘性的审美文化现象。这其中,有一个公众活动场所尤其不能忽略,这就是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化运动的进展,近年来在我国的大中城市、甚至小城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的城市广场。这些城市广场往往建立在市区或社区的中心,成为城市居民闲暇时间最重要的公共活动空间之一。

在当今时代,城市广场所显示出来的最重要的社会功能自然是一种文化功能,这种文化功能不仅是指广场上往往建有群雕、画廊、展厅、园林等可以展示地方文化特色的种种文化设施,也不仅指由政府主管部门在这里经常主办的种种群众性文化活动和节庆活动,最应引起我们关注的是指各阶层的城市居民每天在业余时间里聚集在广场上所进行的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例如集体舞蹈、歌会、戏曲演唱、乐器演奏、书画演示以及各种集体的健身运动等等。我之所以提请当代大众审美文化的研究者注意广场上的这些群众性的文艺活动,就在于这些文艺活动具有一些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当代大众审美文化不同的性质。

通常所理解的大众审美文化主要是同各种大众传媒相联系的,如广播、电视、通俗读物、广告、互联网等等,一般都具有传媒的商业性、技术性、消费性、视觉性等特征,可以称之为传媒审美文化。而广场上的文艺活动则不依赖于大众传媒,因而也不直接受大众传媒的支配和控制,应称之为广场审美文化。概括地说,这种广场审美文化与传媒审美文化的不同主要在于:第一,明显的审美生活化趋向。当然,传媒审美文化也有审美生活化趋向,但这种审美生活化是直接受大众传媒引导和制造的,主要渗透和体现在大众的物质消费生活里。而广场的审美生活化是在大众的物质生活提高到一定水平后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只有在大众真正拥有了必需的物质条件和闲暇时间的时候,审美的因素才开始向大众的日常生活中渗透。广场大众审美文化的出现正是体现了大众日常生活的这种自发的转变,在这种转变中,审美真正成为生活的衔接、延续和重要组成部分。广场上的那些文艺活动,既是大众的审美生活,又是大众的日常生活。另外,广场上的“审美生活化”与历代文化精英所追求的“生活审美化”也不一样,后者是力图把生活提升到理想的审美境界,前者则是将审美世俗化,将审美拉低到日常生活。正是在这里,大众的日常生活才有可能和审美真正交融在一起。

第二,传媒审美文化是由传媒控制的并常常是由传媒强加给大众的一种审美文化,这种审美文化名义上是大众文化,实际上往往是“化大众”的文化。而广场审美文化则代表大众的一种自觉自愿的、主动的审美选择,因而具有真正的大众品格。广场上进行的那些群众性的文艺活动,从形式和内容,都切切实实地反映了各层次的大众的审美需求和审美理想,从中我们可以直接观察到各阶层的民众对于社会现实的真实的感受和理解,而这一切在传媒审美文化那里往往是被扭曲甚或遮蔽了的。

第三,从审美教育方面看,广场审美文化还体现出一种与传媒审美文化不同的美育方式,这就是群众性的自我教育的方式。在广场的审美活动中,大众既是观赏者,也是参与者,既是受教者,也是施教者,投身于活动之中的大众之间构成了一种紧密的互动关系。这与传媒审美文化中,传媒起着主导作用而大众只能被动接受的情况,是迥然不同的。广场审美文化的这种大众自我教育的方式必将给予大众自身以更直接、更深刻的影响。

仅从以上粗略的概括,就足以见出广场审美文化的重要性,所以,我认为,我们研究当代大众审美文化,不能仅限于传媒审美文化,还要对像广场审美文化这样的边缘性审美文化给予足够的重视。惟其如此,我们或许才能对当代大众审美文化做出更全面、更深入、更切合实际的理论阐释。

作者简介:王汶成,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通讯地址:250100 山东大学文学院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最后修改日期: 2006-07-09 17:07:46.0
该新闻已被浏览 次      [ 后退] [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