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性(心)论是中国古代思想的重要内容,发达的心性论传统是中国古代思想传统的基本特点之一。中国古代思想在思考心的功能的时候,涉及到心的价值定向功能,用孟子的话来说就是“思”的能力。古代心性论对此有更加明确地论述。明代思想家刘宗周曾提出:“心之所存,渊然有定向”。这个存在于心中的“定向”者,就是儒家所说的“本心”,更细致地讲就是“意”:“意者,心之所以为心也。止言心,则心只是径寸虚体耳;著个意字,方见下了定盘针,有子午可指。……意之于心,只是虚体中一点精神,仍只是一个心。”(刘宗周《刘子全书•问答》)刘宗周认为“心之主宰曰意”,同时又提出意与心只是一个心,无非是表明心有“主宰”亦即“定向”的功能。
从传统儒家学说的角度来说,这个“定向”就是“致良知”,让先天存在于心中的“本心”“呈现”出来,其价值论意味非常明显。与此相似,道家的理论主旨在于,通过“致虚极,守静笃”(老子)、“心斋”、“坐忘”(庄子)等方式而体“道心”,中国佛学则在于通过定、慧双修以明心见性。各家皆极其重视心的价值定向功能。完全可以说,没有心的价值定向功能,人类就不可能产生价值意识,更不可能产生集中体现价值意识的形而上学。
中国传统的形而上学与西方形而上学的思路、方法差别很大。
象文艺一样,形而上学的开端发源于人的深情,一种对宇宙万物一往情深而与之融合一体的、难以言诠的深情。正因为有此深情,宇宙万物不再是毫无生机的死物,而是呈现出千姿百态的美来。对于万物之美的妙赏,引导着思想家、艺术家的洞见,去体悟宇宙人生的奥秘,并试图以此回答这奥秘。一旦思想家、艺术家获得这种洞见、并经常以之作为基点来思考时,这一洞见实际上就成了他们一种比较稳定的价值观念玄设,其情感此时也就是“玄心”。因此,在最终的意义上,哲学与诗合二为一。古今中外一切优秀文艺作品无不具有“形而上的质”(英伽登语),反过来也可以说,是否具有“形而上的质”,是衡量一件作品优秀程度的试金石。科学哲学家赖欣巴哈在其名著《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指出:“在整个哲学史上,我们发现哲学思维总是和诗人的想象连在一起:哲学家发问,诗人回答。”(2)赖氏的本意或许在于揶揄哲学的根基不稳和无力;但是,我们据此可以说:哲学的思维程序是哲学式的,但其最终、也就是最根本的价值预设(价值玄设),必然是艺术想象式的,亦即方东美、牟
二
集中体现“玄心”的,是中国古代思想中十分常见的“谓之”话语。《易传》中有两句非常著名的话:“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表面看来,这两句话主、谓、宾等语法要素齐全;但是,这是两句没有行为主体的话,在它们前面应该加上:“《易传》作者(们)认为”。我们这样讲的目的是为了表明:“谓之”判断的主体并非句子中的“形而上者”、“形而下者”,而是“《易传》作者”。因此,“谓之”判断的实际意义是“《易传》作者把…当作…”:他(们)把“形而上者”当作“道”,而把“形而下者”当作“器”。当然,这个“把…当作…”的结构(以下简称“把字结构”,亦即海德格尔所论的“前理解”),也就是“认为”或“看来”等意:“他(们)认为”或“在他(们)看来”。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表达价值判断的“把字结构”就是相当常见的“谓之”、“之谓”、“谓”等话语,它们都是“谓…为…”之意。清代思想家戴震曾经总结过中国古代的“之谓”与“谓之”话语的用法差别。他指出,凡言“之谓”,总是“以上所称解下”,例证如《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三句话,就如同说“性也者天命之谓也,道也者率性之谓也,教也者修道之谓也。”《易传》“一阴一阳之谓道”,“则为天道言之,若曰道也者一阴一阳之谓也。”凡曰“谓之”,则是“以下所称解上”,例如《中庸》“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二句,“非为性教言之,以性、教区别‘自诚明’、‘自明诚’二者耳。”他特别解释《易传》“形而上者、形而下者”两句话说:“非为道、器言之,以道、器区别其形而上、形而下耳。形谓已成形质,形而上犹曰形以前,形而下犹曰形以后。阴阳之未成形质,是谓形而上者也,非形而下明矣。器言乎一成而不变,道言乎体物而不可遗。”(1)
戴震的区分当然是有意义的学术研究,不过,就我们现在的论题来说,这些论述帮助我们搜罗了有用的材料。实际上,孟子的有关论述最为明显地表明了“谓之”话语的价值论内涵,我们下面来进行一些探讨。孟子有许多涉及这一问题。我们先看与告子辩论的一段话:
告子曰:“生之谓性。”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也;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曰:“然”。“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孟子•告子上》)
“生之谓性”是一个词源学式的解释:生即性,性即生。关于孟子是否同意这一说法,目前学术界存在不同意见。我们认为,孟子不可能同意,恰恰相反,他的这段话,实际上正是在批判告子以生谓性。孟子用类比法来展开自己的论证:从句式上看,“生之谓性”与“白之谓白”完全一致。“白”当然就是“白”,并且,凡是被称为“白”的东西,如白羽、白雪、白玉…就其“白”的颜色来说是完全一样的。但是,如果依此类推认为犬之性、牛之性、人之性…完全一样,那么,人将等同与犬牛而不再为人。孟子经常骂他痛恨的恶人为“禽兽”,表明他认为:人与禽兽有着本质差别。按照孟子的思路,人与动物同样都是生于天的,但人却具有明显不同于动物的特殊“性”:与禽兽“几希”的一点“仁义”,如《孟子•离娄下》所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告子不同意“以人性为仁义”,孟子则斥责告子之言“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 。(《孟子•告子上》)因此,人之“性”是一种不同于犬之“性”、牛之“性”的特殊之“性”,这一特殊“性”(仁义之性)不可能从“生之谓性”这句话中内在地、逻辑地推导出来。也就是说,“生之谓性”这句话,只不过是客观事实的描述,而不是一个价值判断。
从正面是“谓之”,从反而则是“不谓”。孟子用“不谓”话语来区别“性”和“命”,也可以看作对于“生之谓性”的进一步批判: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
告子认为“生之谓性”,凡是自然生成的都可以叫作性,包括饮食、性欲。所以他又说:“食色,性也”。因为是自然本能,任何人都有,所以,“性无善无不善”,无所谓善或不善。(《孟子•告子上》)孟子的理论主旨在于论证人性本善,他认为人的本善之性是天赋的。这就是说,善性既是天性,又是人性,更确切地说,是人性当中包含的、体现出来的天性。但是,孟子也看到了人的诸多自然本能也是天赋的,如果象告子那样认为“生之谓性”的话,这些自然本能也应该属于“性”。而这个结论无疑会将道德意识与生理欲望混同为一,是孟子万万不能接受的。因此,孟子明确将同样来自于自然天性的内容区分为“命”与“性”两方面:生理方面的本能欲望为前者,而道德意识则是后者。我们要追问孟子:做出这样区分的根据是什么?
孟子没有从理论上说明“谓之”或“不谓”的理论根据。他的另外几句话更象是没有理论根据的“独断”话语:
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辉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下》)
与《中庸》“天命之谓性”这句话一样,孟子这里也是在天、命、之谓、性四者的关系中,来描述“尽心、知性、知天”,其内在逻辑如《孟子•尽心上》所言:“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有学者借鉴现象学理论来剖析、批判“谓之”话语,认为这些都是没有充分理论根据的独断言论。(1)我们赞同这样的批评,不过我们想进一步表明:孟子用“独断”式话语所要做的,是为了说明道德意识是人之为人的最后的根据,这是勿须置疑的“先验”规定。试想:什么样的理论在其最本源之处不是“独断”的呢?形而上学的理论困境正在于此。
庄子也有一系列的谓之话语,如《庄子•天地》篇曾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留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这与孟子的论述可以对应起来,只不过庄子认为“性”乃自然之性,而非“仁义之性”。《天地》篇则说:“无为为之之谓天,无言言之之谓德。”
总之,在中国古代思想话语中,“天命于人”和“人得于天”二者,共同构成一个“天人”关系的循环圆圈:“天命于人”者为“性”,“人得于天者”为“德”,二者合称“德性”。德性本来是“天然”(自然)的,而在自然界中本来只有种种事实,没有价值;但是,人之为人,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人的价值意识。价值是人类主体所作的认肯、追求,人可以进行种种抉择以建立种种价值观念,犹如荀子所谓“必容其择”,“情然而心为之择”:“心”是价值抉择的主体。所以,中国古代的价值论是一种“宇宙本体观点的价值论”,特具慈悲广大的胸怀。(2)
三
由上述探讨可见,中国古代思想中谓之话语的普遍性及其价值论内涵。但是,谓之话语还有另外一层意义必须揭示。《史记•秦始皇纪》载有著名的“指鹿为马”的故事:“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于二世,曰:‘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或言鹿[者],高因阴中诸言鹿者以法。后群臣皆畏高。”在这里,“谓鹿为马”是一种典型的“强力话语”,认同它与否意味着对于一种强力的认同与否,对于特定情境中的个人来说决非儿戏,而是性命攸关的事。同时,也不是谁想“谓”就行,其背后必须有强权作保障。因此,借用福柯的话来说,“谓…为…”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权力(强权)话语”。
总之,正如庄子所深刻指出的那样:“物,谓之而然。”(《庄子•齐物论》)人类活动无不隐含着谓之话语,无不遵循着“谓之而然”的逻辑。庄子深情地写道: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怪,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庄子•齐物论》)
在先秦,物是个“大共名”。从庄子的精彩论述可知,使用强力话语的绝对不仅仅是一个指鹿为马的赵高;相对于自然万物、特别是那些弱小者而言,人类的所有活动无不如此:使用“把字结构”强制、统治万物以满足自己的需求。更有甚者,社会上的强权者则将同类加上一个“名”——诸如“右派”、“黑五类”、“敌人”,从而任意宰割之,任意驱遣之。这是我们在反思人类文化之病根时必须注意的。
笛卡尔坚持统一的科学观,认为所有科学门类都统一于哲学。他有一个比喻:哲学是一棵大树,树根是形而上学,树干是物理学(自然哲学),树枝是医学、力学、伦理学等应用学科。海德格尔进一步追问道:大树的树根又扎在什么地方?因此,他的“基本本体论”(fundamental ontology)并非一种“基本(础)的本体论”,而应当理解为“本体论的基础”(foundation of ontology):追问形而上学之根所扎的土壤。在拒斥形而上学的一片喧嚣声中,海德格尔不但没有放弃形而上学,反而提出:“形而上学属于‘人的本性’。……只消我们生存,我们就总已处在形而上学之中。”(3)如此说来,形而上学的土壤,只能是人自身的本性。每一个人在本性上都想求知,不过,人类所求之知并不限于一般的知识,而应该包括关于人生的知识,比如对于人生意义的追问:“活着到底有什么意思?”我们可以从“人生意义”这一命题入手,来探讨人的形而上学本性。
逻辑实证主义者主张通过语言分析来清除形而上学,他们所运用的手法是语言意义的分析。他们首先认定,语言的意义在于语言指称的对象,比如,“茶杯”的意义,就是茶杯这个词所指涉的、可以用于喝茶的杯子。反过来说,茶杯这个词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存在着一种名叫茶杯的东西。这是一种事实陈述的意义(meaning in something)。以此为标准来分析“人生意义”会发现,这是一个没有所指对象的命题:“人生意义”不象人的耳朵、四肢一样长在人身上,不是实实在在的东西;相反,它没有长在人体的任何一个部位,也不实际存在于天空、大气或宇宙间任何一个地方之中:它没有实际存在性。所以,实证主义者便振振有辞:这是一个虚假命题。其实,在“人生意义”这个命题中,“意义”一词的意义已经发生了很大转化,它不完全等同于“茶杯的意义”一句话中的“意义”一词。人们一般在“价值”的意义上领会“人生意义”的“意义”:它可以改写为“人生价值”(significance)。这显然是一个不同于事实陈述的价值命题。分析哲学家在论述“意义”问题时不承认significance,所以引发了许多无法解决的理论难题。对于他们来说,这样做的结果使哲学净化了、“省事”了;但是,当他们将人类一系列价值命题宣布为“废话”、“空话”时,哲学的功能与存在价值也产生了重大危机;分析哲学家本人也由人类精神导师,而蜕变为没有价值意义的“语言技艺师”。
因此,只要人类还关心、追问“人生意义”,形而上学就不可能消亡。说到底,形而上学是关于人生意义的学说,是价值论。其命题并非关于“是”(事实)的问题,而是关于“应该”(规范、价值)的问题。但是,正因为形而上学命题不具备可验证性,所以,人类文化史上出现过多种虚妄的形而上学谬误,曾经给人类造成过惨痛的灾难。所以,从另外一方面看,逻辑实证主义者的批判也未尝不是一付难得的“清醒剂”。
《中国文化研究》2003年第2期
(1) 参见冯友兰:《论风流》,载《三松堂学术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609-617页。此文1944年原刊于《哲学评论》9卷3期。
(2) 转引自强以华:《存在与第一哲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27页。
(1)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79-80页。
(1) 参见唐文明:《孔孟儒家的“性”的理念及其话语权力膨胀的后果》,《哲学研究》1999年第2期。
(2) 参见唐逸:《荣木谭》,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87页。
(3)参见陈嘉映先生的论述。他引用了海德格尔的这两句话,然后解释说:“此在的存在论是为追问存在问题作准备的,是存在论的必备基础,因此被叫作‘基础存在论’。”参见其《海德格尔哲学概论》,三联书店,1995年,第104页。
(1) 傅伟勋:《从西方哲学到禅佛教》,三联书店,1989年,第48-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