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与伯林特环境美学的理论建构

现象学与伯林特环境美学的理论建构


程相占


【摘要】现象学对于环境美学产生了较大影响,对于环境美学的基础理论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这集中体现在伯林特的环境美学研究中。伯林特借鉴胡塞尔现象学而提出的“环境现象学”否定了实体性的环境观,认为环境必然包含人的参与,所以应该以“审美环境”取代“周围事物”意义上的环境;在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的基础上,伯林特重新阐发了鲍姆加滕对于审美的解释,将知觉体验视为审美体验的核心乃至同义词,从而将人与环境的关系界定为知觉关系;在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现象学的影响下,伯林特克服其神学痕迹而将环境美学的思想主题确定为朴素的“栖居”,也就是为了让人类获得宜居的场所。现象学大大强化了环境美学的哲学维度,使我们得以清晰地看到形成环境美学整体理论图景的哲学根源。

【关键词】现象学;伯林特;环境美学;胡塞尔;梅洛-庞蒂;海德格尔

【项目基金】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西方自然美学通史”(项目批准号:19ZDA044)阶段性成果。


Phenomenology and the Theoretical Construction of Berleant’s the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Abstract: Phenomenology has great influence on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and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basic theory of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which is especially embodied in Arnold Berleant's study of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Based on Husserl's phenomenology, Berleant proposes "phenomenology of environment", which denies realistic environmental conception and holds that environment must contain the human participation. So "surroundings" should be replaced by "aesthetic environment". Based on Merleau-Ponty's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Berleant reinterprets Baumgarten's interpretation of aesthetics and regards perceptual experience as the core and even synonym of aesthetic experience, and thus defin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environment as perceptual relationship. Under the influence of Heidegger's existentialism phenomenology, Berleant overcomes the traces of theology in Heidegger's philosophy and defines the theme of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as "dwelling" in order to make human beings obtain livable places. Phenomenology greatly strengthens the philosophical dimension of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and makes us see clearly the philosophical root that forms the overall theoretical picture of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Key Words: Phenomenology; Berleant;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Husserl; Merley-Ponty; Heidegger


一、引言

学术界一般认为,环境美学的主要学术立场有两个,一个是以加拿大学者卡尔森为代表的认知立场,另外一个是以美国学者伯林特为代表的交融立场。形成这两种立场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不同的哲学和美学渊源则是深层原因。具体来说,前者主要接受了分析美学的影响,后者则主要接受了现象学的影响。关于前者,笔者几年前曾经在《环境美学对分析美学的承续与拓展》[1]一文中进行过讨论。这里尝试讨论现象学对于环境美学的影响,可以视为前文的姊妹篇。

现象学是由胡塞尔在20世纪开端创立的一个哲学流派,广泛影响到德国及其之外的世界各地,也影响到哲学之外的其他领域,国际学术界通常称之为“现象学运动”,其代表人物还有海德格尔、梅洛-庞蒂等一大批哲学家。这些学者都从胡塞尔的早期著作出发,根据各自所关注的问题而发展出不同的现象学定义,进而发展出各种不同的现象学学说。这就意味着,将这些哲学家联系在一起的根本纽带不是他们共同的学术主张,而是其共同的思想风格或一致的思想方法,即“现象学方法”。

伯林特的美学研究以现象学美学为起点。早在1970年,他就出版了《审美场——审美经验现象学》一书[2],这为他后来的美学研究(包括艺术美学与环境美学两方面)确立了基本立场和理论思路。伯林特以环境审美体验为中心,构建有别于卡尔森的环境美学理论,现象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的环境观、审美观、思想主题等方面[3],我们下面依次进行讨论。


二、现象学与伯林特的环境观

我们首先简单看一下伯林特接受现象学的过程。法国现象学家米歇尔•杜夫海纳是现象学运动中以美学研究而举世闻名的哲学家,他于1953年出版了名著《审美经验现象学》一书。杜夫海纳1960年在美国布法罗大学法语系作访问教授,在此期间,正在该校求学的伯林特听过他的几次讲座。但是,两人之间当时并没有建立比较紧密的联系,只是后来在一些国际会议上相遇时,两人才建立了友好的联系。伯林特1970年出版的《审美场——审美经验现象学》一书,引用了杜夫海纳于19609月在布法罗大学所作讲座中的一句话:“在我们目前的文明状态中,审美经验是唯一幸存的、可以用来证明人类与世界之间原初和谐关系的东西。”[4]这句话对于伯林特的影响是潜在的、深远的。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直到1973年才被翻译成英文,而伯林特则在1970年就已经写完《审美场——审美经验现象学》,之后才看到杜夫海纳的著作,所以,杜夫海纳对伯林特的影响比较有限。据伯林特本人介绍,他在读杜夫海纳的著作时认识到,他从康德传统中解放了自己,从而比杜夫海纳走得更远。伯林特在布法罗大学哲学系学习期间之所以深受现象学影响,是因为当时他正在做有关马文·法伯Marvin Farber以及弗里茨·考夫曼Fritz Kaufmann的毕业论文,而这两人都曾是胡塞尔的学生。从法伯那里,他学到了现象学作为方法论的价值,懂得了必须避免现象学绝对的主观主义和观念主义idealism倾向。他也研究了考夫曼的美学。总之,这些都是伯林特思想中现象学思想的来源,它们指导了他的审美方向,促使他从理论上反思自己早年的音乐训练、以及对一切艺术的强烈兴趣。[5]

现象学对于伯林特的影响,首先体现在他的环境观上。在最通常的意义上,我们的环境就是我们周围的事物,包括环绕在我们周围的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事物,无生命的成分则包括土地、水和空气等等。我们通常说的自然环境就是这种意义上的环境。环境作为科学术语是生态学的关键词,《牛津生态学词典》对环境的定义是:“有机体生存的外部条件的全部范围,包括物理的和生物的。”[6]前一种意义上的环境所对应的英文词语是surroundings(周围事物),后一种意义上的环境对应的英文词语则是environment,二者在英文中往往被视为同义词。无论是在日常意义上还是在科学意义上,环境的基本特性就是客观实在性——它是环绕在某个事物周围的所有客观事物的总和。

但是,伯林特却不这么认为。他明确反对从“周围事物”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环境”,也就是坚持反对用英文单词surroundings来指称“环境”。从表面来看,这只不过是一个措辞问题;但从深层来看,这却是哲学立场的问题。伯林特充分借鉴了现象学的观念,明确提出了他的“环境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environment:“环境并非主体静观行为的客体——环境与我们是连续的,是我们生存不可或缺的条件。”[7]这个论断集中体现了伯林特的环境观念及其哲学根源,值得我们认真讨论。

众所周知,现代哲学奠基者笛卡尔提出了著名的“我思故我在”这个哲学命题,其分析方法是将世界视为由一系列事物组成的客体,同时将具有心灵的人视为认识主体,由此确立了现代哲学的主-客二元认识论框架。现象学的创立者胡塞尔从其老师布伦塔诺那里借鉴了“意向性”概念,认为意识的基本特点在于它总是指向对象的,也就是说,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从这个角度来说,主体与客体在根本上是无法分离的,而是互相关联的——这就是意识的根本结构。而所谓的“现象”,就是显现在意识行为中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既没有无主体的世界,也没有无世界的主体。简言之,在现象学中,主体这个术语不再被设想为 “笛卡尔式的我思”Cartesian Cogito意义上的思维范畴,而是被设想为“生活在与世界、与身体、与其他真实之人不可分离的关系之中”的人[8]这就在某种意义上超越了现代哲学的主-客二元论。

伯林特明确批判笛卡尔的主体性观念,将之称为“分离的主体性”[9];在借鉴现象学对于主体与世界密切关系之论述的基础上,伯林特提出了自己的环境观,其实也就是将现象学的“世界”概念改换成了“环境”这个概念。他提出:“环境是我们与自然过程合作的结果,考虑环境的时候不能脱离人的融入。某物被如何感知,与它被如何构建同样重要。”[10]仔细推敲可以发现,这几句话既有康德哲学的影子,又有胡塞尔现象学的影子,而这二者之间又有一定的内在关系。胡塞尔发表于19001901年的《逻辑研究》着重对意识现象进行现象学描述,可以称为“现象学心理学”;但在出版于1913年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中,胡塞尔的现象学发生了所谓的“先验转向”,也就是采取了康德“先验观念论”的思路,为知识或意识的可能性寻找基础,从而将现象之外的任何实在都“悬置”了起来——胡塞尔将“现象学的悬置”通俗地称为“加括号法”,通过运用这种方法,“我们使属于自然态度本质的总设定失去作用,我们将该设定的一切存在性方面都置入括号:因此将这整个自然世界置入括号中。”[11]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胡塞尔并不断然否定自然世界的客观存在,但是,为了使哲学达到他所理想的“严格的科学”状态,他的学术策略是将实在、存在或自然世界等“存而不论”,以便忠实地描述在直观中直接向我们呈现的东西。这样做的理论后果就是,环绕我们的自然世界的存在被加上了“括号”而“悬置”起来,我们得以集中注意力去反思我们清醒体验的结构。

伯林特尽管没有引用胡塞尔的著作,但他主张的“环境现象学”正是将客观存在的“自然过程”(即胡塞尔所说的“自然世界”)存而不论,他所说的“环境”正是在人的直观中直接呈现出来的东西,因此是“我与自然过程合作的结果”。只有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理解他所坚持的如下一个观点:考虑环境的时候“不能脱离人的融入”。因为现象学意义上的“环境”不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周围事物”,而是在人的意向性中构成的东西;环境的样态怎么样,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是,取决于它“被如何构建”;用现象学的话来说就是,取决于它“被如何感知”。因此,严格说来,伯林特所说的环境不是“物理环境”(physical surroundings),而是体验中的环境,即“环境体验”(environmental experience)。伯林特明确提出要从审美的角度来看待环境,这种意义上的环境只能是他所说的“人类环境”(human environment)或“审美环境”(aesthetic environment)。

综上所述,受现象学对主-客二元论批判的启发,伯林特取消了人与环境相分离的思路,阐释了一种新型的环境观:主体并非处于一种与环境相分离的状态,而是时刻与环境密切关连着;环境亦非一种与主体相分离的被对象化的东西,而是由人的意向性所构成的东西,人与环境是连续的。正是通过这种新型的环境观,伯林特揭示了环境与美学的内在关联,从而为构建环境美学铺平了道路。

相比较而言,伯林特的学术盟友和论争对手卡尔森则持实在论立场,认为环境美学所讨论的就是实实在在的客观环境,即物理环境。卡尔森从来没有认为表达环境的两个英文词语environmentsurrounding之间有任何区别。这两位学者之所以构成了环境美学整体理论中双峰并峙的格局,深层原因正在这里。我们这里讨论伯林特的环境观,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理解环境美学的整个理论格局。如何评价这两种不同的环境观,最终将取决于如何评价哲学史上著名的观念论与实在论之争。伯林特采纳现象学意义上的环境观,使得他得以明确区分环境的一系列同义词,比如,周围事物、景观、世界,等等[12],从而为他的环境美学研究明确了研究对象。与此同时,这种环境观使得伯林特将环境美学的研究焦点集中在环境体验及其深度上,使得环境欣赏者采用“清醒的、具身的、积极的、交互性的体验来把握世界”[13],从而使得环境体验穿透了世界的表层而进入其深层。再者,伯林特强调,欣赏环境并非观赏外在的风景;将人类与环境分离开来的思想,“哲学上是没有根据的,科学上则是错误的。它会导致灾难性的实践后果,就像生态运动已经证明的那样”[14]。从这个角度来说,伯林特的现象学环境观大大突出了人与环境的连续性,强调了环境对于人的生存的至关重要性,从而将环境美学与生态运动联系起来,深化了环境美学的思想主题。


三、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与伯林特的环境美学

环境美学的第一个关键词尽管是“环境”,但其中心词无疑是“美学”,其英文即aesthetics,也就是在形容词aesthetic之后添加一个s而成为一个名词。如果我们将aesthetic理解为“审美的”的话,那么,aesthetics的恰当汉译名称就是“审美学”而不是“美学”[15]。这里之所以有必要指出这一点常识,一个原因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环境美学的美学观;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把握环境美学的理论表达方式。从美学观的角度来说,在分析美学占据主导地位的20世纪前半期,美学被等同于“艺术哲学”,这种美学观将审美对象的范围仅仅限定为艺术品,因而大大缩小了审美的范围。环境美学坚决反对这种美学观,它认为任何事物都可以成为审美欣赏的对象,即“审美的对象”(aesthetic object);也就是说,只要条件允许,任何对象都可以是“审美的”,即可以使用“审美的”这个形容词来修饰它。这就涉及环境美学的理论表达问题,伯林特明确提出,“什么使得某物成为审美的”这个问题,是美学自古以来的根本问题[16]。因此,在当代环境美学领域,无论卡尔森还是伯林特,都认真细致地讨论过“审美”the aesthetic)这个问题。

概括地讲,伯林特一方面试图坚持鲍姆加滕的美学观,另一方面又借鉴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进行发展。在讨论“审美的”这个术语的时候,他首先追溯到了鲍姆加滕于1750年提出的观点,认为鲍姆加滕从一开始就将“审美的”认定为“通过各种感官所得到的知觉perception)”[17]。严格来说,伯林特这个说法不太准确。鲍姆加滕最初提出“审美学”(即美学)的年份是1735年,他在1750年出版的《美学》第一卷给这个刚刚诞生的学科下了一个定义,即“感性认知的科学”[18]。也就是说,鲍姆嘉滕使用“审美的”这个术语,来指通过各种感觉器官所得到的认知或认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感性知识”,其美学定义并没有出现“知觉”这个术语。伯林特之所以做出这种判断,主要是为了从词根上将“审美”与“知觉”这两个术语联系起来,从而强调知觉对于美学的首要性。我们不妨来看伯林特对于知觉的一段论述:

“知觉”是一个很难的术语,它对于心理学、现象学和哲学都是根本的。它也占据了美学的中心位置。……感性体验的确是审美知觉的中心。当我们与环境交融的时候,我们就会更强调它[19]

我们知道,无论鲍姆加滕还是康德,都没有将知觉当作美学的关键词。但是,伯林特却明确地将知觉当作环境美学的中心,并且特别强调它对于环境体验的重要性。在众多现象学家当中,最为重视知觉的首推梅洛-庞蒂,他的代表作《知觉现象学》《知觉的首要性》都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伯林特明确引用梅洛-庞蒂《知觉的首要性》的思想,并提出了自己环境美学的理论要点:

环境现象学隐含着它自己的美学。梅洛-庞蒂主张,知觉是人类生活的中心要素,它之所以是首要的,是因为“知觉的体验是在如下时刻我们的在场——当事物、真实和价值为了我们而构建之时”;而且,知觉同时也是审美的中心术语。知觉被扩展来包括想象性知觉(这对于文学艺术是至关重要的),它是审美体验的必要条件;对于某些审美体验来说,它还是充分条件。……无论对于人类生活还是对于审美体验,知觉都具有中心性。这一观念表明,作为生命之条件的环境,在其自身内部就包含着审美的种子。[20]

这段话内容很丰富,对于理解伯林特的环境美学至关重要,值得我们细致讨论。首先要讨论的是梅洛-庞蒂的知觉理论。梅洛-庞蒂试图在胡塞尔现象学的基础上,借鉴格式塔心理学思想来分析知觉的结构。在发表其代表作《知觉现象学》(1945年)的次年,梅洛-庞蒂提出了“知觉的首要性”这个命题,目的是为了总结这本书的主题并为之辩护。胡塞尔曾经提出,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梅洛-庞蒂则相应地提出,“所有意识都是知觉的”[21]。他认为,被知觉到的生活世界是首要的实在,即真实存在。知觉意识的结构是我们走进存在和真理的首要入口,在知觉中被给予我们的那个世界就是具体的、通过主体间性而构建的、由直接体验组成的生活世界。这就是说,梅洛-庞蒂之所以提出知觉是首要的,是因为他想针对现象学运动中出现的实在论与观念论之争而表达自己的哲学立场:他既不是一个实在论者,也不是观念论者,而是一个现象学家[22]。这就意味着,世界并非客观存在的周围事物,而是被我们的知觉“所感知的世界”perceived world)。这个意义上的世界正是伯林特所说的“环境”。由此可见,知觉之所以是“首要的”,是因为它肩负如下两重重任:构建世界,让我们得以接近真实(truth)。

从以上简单说明可以看到,梅洛-庞蒂探讨知觉的目的并非解决审美问题。但是,伯林特却在借鉴梅洛-庞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知觉也是审美的中心术语,对于审美体验也具有中心性。这就意味着,鲍姆加滕的美学定义“感性认识的科学”,某种程度上被伯林特借鉴知觉现象学之后而改造成了“知觉学”。但是,冷静地说,这个改造显得比较粗糙,因为它忽视了一个根本问题:“知觉的”与“审美的”并非同义词,也就是说,一般知觉并不必然就是“审美的”。伯林特显然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又在“知觉”前面加上了修饰语“审美的”,提出了“审美知觉”(aesthetic perception)这个术语。但这种“加法”近乎“循环论证”:既用知觉来说明审美的内涵,又用审美来限定知觉的内涵。最后的理论结果只能是,审美的含义依然不甚清晰。

尽管如此,伯林特的探讨仍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它促使我们思考美学的“阿基米德点”问题。如果我们接受鲍姆加滕的美学观而将美学理解为“审美学”的话,那么,“审美的”这个形容词就是美学的阿基米德点,美学领域普遍使用这个术语来修饰审美学的一系列关键词,诸如审美态度,审美体验,审美主体,审美对象,审美特性,审美评价,审美教育,等等。也就是说,离开了“审美的”这个术语,我们几乎无法讨论“审美学”。伯林特显然看到了这一点,他的学术策略是用“知觉”来解释“审美”。应该说,这是审美理论的一个重大进展。如果我们联系他的其他一些论述,就会发现伯林特对于“审美知觉”也有一定的解释,从中可以看到他对于“审美”的说明。比如,伯林特在其代表作《环境美学》的“前言”中这样写道:

这些探索的根本动力是如下一种需要:重构环境的概念并认识其审美含意。我们正在认识到,自然与人类世界并不是相反的,环境也不是外在的领域。美学能够通过理论术语和具体状况,帮助我们把握人与自然的不可分离性。事实上,环境美学展示了体验与知识等概念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变化,这些变化越来越反对那些习以为常的思想和实践,因为我们从对于环境的审美知觉aesthetic perception of environment发现了这种相互性,发现了我们世界里各种力量的连续性——那些由人类行动所产生的力量,那些我们必须回应的力量。从它们的最终同一性中,我们不仅发现了体验的质的直接性qualitative directness,而且发现了我们交融的即刻性immediacy[23]

从这段论述可以看出,伯林特的环境美学其实就是“环境审美知觉学”;对于环境的审美知觉,使我们认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同一性,这是对于现代哲学人与自然关系论的重大改进,也是环境美学的思想意义之所在。伯林特在论述环境审美体验之特性的时候,侧面涉及了审美知觉的两个特性,一个是“质的直接性”,另外一个是“即刻性”。前者是从人与知觉对象的关系角度来说的:人作为知觉者,可以借助知觉能力“直接地”把握对象的“质”,即现象学常说的“本质”,这种意义上的知觉无疑近似于现象学常说的“本质直观”;后者则是从时间过程这个角度来说的:这种直接地把握是即刻的、当下的。简言之,“直接而即刻”是“审美知觉”的特性。我们由此可以推断,伯林特所说的“审美的”这个修饰语,主要意义就是“直接而即刻的”,他有时将“审美”概括为“聚焦的注意力的直接性”[24]。“环境审美知觉”的简称就是“环境知觉”,伯林特经常使用这个简称并将之视为“环境体验”的同义词。为了突出知觉的首要性,他有时候还采用过“知觉体验”perceptual experience)这种表达方式。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伯林特还特别重视知觉的文化意义。比如,他将人类环境称为“知觉系统”,认为从审美的视角来把握的话,它就具有“感性丰富性、直接性和即刻性”,同时还具有“知觉所携带的文化模式和意义”。因此,环境就是“物理-文化领域”,环境美学必然涉及“文化美学”。由于文化总包含特定的价值观,所以他又说,价值“处于审美的中心”[25]。这些论述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他所说的“审美的”这个术语。

综上所述,伯林特环境美学所要研究的是“环境审美知觉体验”;知觉之所以是“首要的”,是因为知觉具有各种强大功能,诸如构建世界,揭示真理,传达文化价值,等等。这些思想无疑是对于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的继承和发展。我们不妨进一步讨论一下知觉现象学与环境美学的关系,以便从中揭示环境美学超越现代美学的地方。

梅洛-庞蒂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是反思和批判笛卡尔哲学存在的问题,即人类主体性与身体的关系,人类主体性与世界的关系。与现代哲学从感觉入手不同,梅洛-庞蒂在格式塔心理学的启发下直接从知觉入手。对他而言,知觉与经验性感觉(empirical sensation)相反:后者只是有机体受到刺激时简单地做出的反射性回应。梅洛-庞蒂断言,知觉是意识的原初形态,我们在“在活动中”体验知觉及其视野。人类主体作为世界之中的存在,首先是活生生的身体lived body)。在主体与客体二分之前,知觉行为展示了预先存在的现象模式。知觉既不像经验性感觉那样被动,也不像观念论所认定的构建那样主动;它不把自己的身体显示为简单的客体,而是将之显示为向一个世界呈现、并在这个世界之中进行知觉的途径。此外,在知觉行为中,知觉主体已经通过意向性而与被知觉的世界相关。通过有意识的反思及其对象化所发现的世界,总是我通过我的身体而栖息的世界;也正是通过我的身体,我体验到自己与世界的根本沟通和自然交流。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这样写道:

当我反思身体的本质的时候,如果我发现它与世界的本质相连的话,那么,这是因为我作为主体性的存在、作为身体的存在,与世界的存在是统一的;还是因为,如果正确地理解的话,我所是的主体,最终无法与这个特殊的身体分离,也无法与这个特殊的世界分离。我们在主体的核心之处发现的本体世界与身体,并不是作为观念的世界与身体;相反,世界是压缩为一个整体的世界自身,而身体则是具有认识能力的身体自身。[26]

在这段论述中,梅洛-庞蒂比较彻底地改造了西方传统身体观,将传统身体观所认定的动物性的“肉体”,改造为“具有认识能力的身体”(knowing-body),并以之为基点重新考察了身体与主体性、身体与世界这些重大问题。身体成为知觉体验的基点与核心。这些思想深深地影响了伯林特的环境美学。他写道:

如果我们继续将知觉体验当作我们的试金石,那么,环境的范围将由出现在特殊情形中的知觉和行为的范围来决定。我们可以与胡塞尔谈论我们知觉场的视域,在很多时候,我们处于那个场的中心,即梅洛-庞蒂所说的空间性的基准点。这并不是因我们是最重要的,而是因为我们必然是它的知觉来源。而且,就像我们现在认识到的那样,环境超过了环绕我们的东西。因此,这个基准点,亦即环境向四周延伸的那个辐射点,既是环境的一部分,又与环境是连续的。[27]

简言之,伯林特将知觉体验视为一种积极的、主动的、活跃的体验,正是通过它与周围事物的互动才构成了我们的“环境”。与此同时,伯林特承认物理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实在性,他明确提出这些物质条件包括我们所吃的食物,我们所呼吸的空气,等等,“这些条件是确实而实在的”[28]。我们从这里可以用一个公式来概括伯林特的环境美学思路:物理条件+知觉体验=环境。从朴素实在论或科学实在论的角度来说,物理条件(或状况)就是环境,它是独立于人的客观实在,所谓的环境审美欣赏就是对于这种环境的审美欣赏。但是,从现象学的角度来说,这种实在论的立场是不严格的,应该以知觉为中心重新理解环境概念。伯林特正是这样做的,他的环境之所以被称为“知觉环境”、“审美环境”或“人类环境”,原因正在于他与梅洛-庞蒂一样强调知觉的首要性,而知觉与审美又有着难分难解的关系。强调人类与环境之间的连续性,强调环境与我们的身体、与我们的自我密不可分,都有助于增强我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伯林特环境美学的积极意义也正在这里。


四、海德格尔的栖居思想与伯林特的环境美学主题

海德格尔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被称为一位“现象学家”,国际学术界心存疑虑,比如,美国现象学史专家施皮尔伯格的学术名著《现象学运动》专门设置第七章,使用了一百多页的篇幅讨论“作为现象学家的马丁·海德格尔”,但在该章最后却提出“海德格尔在多大程度上是现象学家?”这个问题。[29]我们无法确知伯林特接受海德格尔的过程,但是,从伯林特现有的数种著作来看,海德格尔的踪迹几乎无处不在。伯林特是将海德格尔作为“存在主义现象学”来接受的,他本人的学术声明称:“伯林特的哲学思想源自对于体验的彻底解释——这种体验受到两种哲学的影响,一是实用主义那非奠基性的自然主义,二是存在主义现象学那不可分的直接性。”[30]国际学术界所说的“存在主义现象学”existential phenomenology)主要是指海德格尔对于现象学的哲学发展,由此可见伯林特对于海德格尔现象学的重视。

海德格尔对伯林特的影响主要是环境美学的思想主题,即“栖居”思想。海德格尔于1951年做过一个演讲,题目是《“……人诗意地栖居……”》,通过分析他所推崇的诗人荷尔德林的诗句,表达了他本人对于“栖居”之本质的看法。在海德格尔看来,由于住房短缺,由于世人备受劳作之折磨,由于趋功逐利,等等,真正意义上的栖居与“诗意”格格不入。因此,要从栖居角度思考人的生存,就不能把栖居仅仅理解为“住所的占用”,而应该像荷尔德林那样,把栖居视为“人类此在的基本特征”。作诗是一种特殊的“筑造”(即“建筑”或“建造”,三者对应的英译都building)方式,“作诗是本真的让栖居”,因此,栖居的本质与诗的本质是相通的,“作诗与栖居相互要求着共属一体”。尽管作诗是人之栖居的基本能力,但本真的作诗也并非随时随地都能发生的事情。那么,何时才能作诗、才能诗意地栖居呢?荷尔德林写道:“……只要善良,这种纯真,尚与人同在,人就不无欣喜,以神性度量自身……”。海德格尔引用了这几句诗,然后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只要这种善良之到达持续着,人就不无欣喜,以神性度量自身。这种度量一旦发生,人便根据诗意之本质而作诗。这种诗意一旦发生,人便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31]

海德格尔的上述思路可以概括如下:善良→神性→作诗→筑造→栖居。这种意义上的“栖居”其实是一种远远超越世俗“居住”的生存方式和生存理想。但是,在今天这个越来越世俗化的世界上,“如何栖居”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在海德格尔看来,栖居是存在的基本特征,人正是通过栖居这种方式而存在的。海德格尔早期著作《存在与时间》所揭示的“在-世-中”being-in-the-world)结构已经初步涉及栖居问题,其后期著作则将栖居强调为人生在世的基本方式,并且提出了另外一种结构,即通常所说的“天地神人四重奏”(fourfold),可以简单地概括如下:“人”存在于“大地”之上、“天空”之下,同时还面对“神灵”。人类所建造的事物比如桥梁,就是顾及四重奏的场所,同时也安排并保护它,这种保护就是栖居的基本本质。作为一种在世方式,栖居就是与自由领域和平相处——这种自由领域保卫每个事物按照其本质而展现自身,展现为大地、天空、神灵与人的聚集。比如说,建造一座桥,就是建造一个与众不同的场所,在这里,上述四者聚集到一起合而为一,四重奏直接地联合建筑的过程,联合它对于场所的建造与安排。这样的建筑将四重奏带到所建造的事物之中,按照这种方式建造的事物则保卫着四重奏,而四重奏保卫又是栖居的基本本质。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海德格尔提出:“只有当我们能够栖居的时候,我们才能建造。”[32]

海德格尔上述“栖居论”有着玄虚的地方,其“天地神人”四方游戏说中的“神”,显然是其西方宗教信仰的流露。伯林特在克服这一神学痕迹之后,将之借鉴到自己的环境美学之中,比如,他提出了“人类如何栖居在地球上”的问题,其思路是将建筑视为一种“环境设计”,提出了“建筑必须被无例外地理解为人建环境的创造”这样的命题。在伯林特看来,“建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筑造”,其理论原则应该基于“人类环境的美学”。为此,伯林特区分了意指“建筑”的两个英语词汇,一个是building,其词根是动词build,其意思是“修建”或“建造”;另外一个是architecture,伯林特特别用来指那些乡土建筑,认为它们可以“反映人们的心境以及它们生活世界的质量”,所以,这种意义上的建筑对于人类学和哲学都具有中心意义:它植根于人类各种创造和生存需要的基础上,不但界定、而且包含了如下一个重要问题:“人类如何栖居在地球上?”[33]

海德格尔在《“……人诗意地栖居……”》一文中曾经提出,成为人就是存在于大地上,就是栖居,而这正是动词意义上的“建造”(即英文的building)这种人类活动的意义,是人栖居于大地上、存在于大地上的展示。人虽然生存于大地上,但是,他还“仰望天空”,“这种仰望贯通天空与大地之间。这一‘之间’被分配给人,构成人的栖居之所。……神性乃是人借以度量他在大地之上、天空之下的栖居的‘尺度’。唯当人以此方式测度他的栖居,他才能够按其本质而存在。人之栖居基于对天空与大地所共属的那个维度的仰望着的测度。”[34]

伯林特并没有完全接受海德格尔上述栖居思想中迷离倘恍的“神性”,而是以一些著名的当代环境艺术为例指出,这些艺术作品不仅仅超越了艺术的通常规模,打破了传统的审美欣赏方式和“审美对象”概念,而且把我们的身体置于环境艺术的结构之中,引导我们超越艺术品的界限而直接与自然环境的各种力量接触,召唤我们注意周围的不可见的力量,诸如空气的变化、光线的改变等。这些环境艺术品有助于把我们带进“与自然、乃至宇宙过程的交流之中”——这种努力是建筑、环境设计和环境艺术都追求的。简言之,伯林特所理解的“栖居”,就是“与自然乃至宇宙过程的交流”——这固然也有些“神秘”,但不同于海德格尔的“神性”。伯林特根据 “人生天地间”这一朴素的基本事实写道:

这就是栖居,海德格尔坚持,与大地和天空一道生存,带着我们人类的各种局限性而处于各种宇宙力量之中。而这不正是所有艺术的条件和审美的终极目标吗?[35]

相对于有限的人类而言,自然力量和宇宙过程当然有些“神秘”或曰“神奇”,但这不是海德格尔所说的玄奥难解的“神”。其实,海德格尔也不乏朴素的论述,比如,他的《“……人诗意地栖居……”》一文写到了桥:桥创造了溪流的两岸,它将“溪流、两岸与大地带到一起而成为相互的邻里”;桥“将陆地聚集为环绕溪流的景观”。这种思想表明,我们通常所说的某处“空间”并非几何学意义上的纯粹的“虚空”,而是与我们的现实生存密切相关的“场所”(即英文place),也就是我们的“栖息地”或“生存环境”。伯林特正是根据这种思路提出,我们应该摈弃传统的空间观而以思考“场所”取而代之——正是通过栖居于某处、归属于某个场所,人际关系才得以出现,比如,我们对于故乡家园的依恋,对于母校校园的眷恋,背后隐含的都是深层的人类情感。

伯林特正是以此为基点,对于当前的人类生存状况展开了反思。他认为,大众工业社会最严重的失败在于:它缺乏向我们发出请求、让我们获得归属感的“场所”——正因为经常缺乏场所感所带来的归属感,即使我们有家、有财富,我们却无家可归、倍感凄凉。针对这种弊端,他从环境美学的角度提出,环境可以被塑造得鼓励人们参与,也可以被改造得恐吓人、控制人或压迫人;当环境设计成为人性化的设计时,它不仅适合身体的形状、运动和使用,它也与这个有意识的有机体一起发挥作用,一起扩展、发展而完满实现。这是一个目标,一种深思熟虑的美学有助于实现它。他认为他所倡导的参与美学,“能够成为一种强大的力量,将我们居住的这个世界转化成一个适于人类栖居的场所”[36]。这样的论述清晰地表明,在伯林特看来,环境美学的思想主题就是为了让人类获得宜居的场所,而这又来自海德格尔的“栖居”思想。这使得伯林特的环境美学理论具有浓厚的生态意味,使他在某种程度上走向了生态美学。

我们知道,环境是一个与空间密切相关的概念。海德格尔的空间思想也给伯林特以较大影响。西方传统哲学思想一般认为,空间是客观的、均质的、普遍的、可以运用数学方式来度量的东西,简言之,空间与人的存在无关。海德格尔批判这种空间观,在《筑•居•思》一文中,他以桥为例说明了人与空间的关系是“栖居”关系。他指出:“说到人和空间,这听起来就好像人站在一边,而空间站在另一边似的。但实际上,空间决不是人的对立面。空间既不是一个外在的对象,也不是一种内在的体验。……人与位置的关系,以及通过位置而达到的人与诸空间的关系,乃基于栖居之中。人和空间的关系无非是从根本上得到思考的栖居。”[37]这就是说,人栖居于某处,并不是把该处所当作一个外在的对象来认识,而是把该场所当作自己的活动空间;该空间伸展开来,将人作为一个参与者而包括其中。伯林特引用了海德格尔对于栖居的论述,并将之与日本的传统时空哲学联系起来,提出了“知觉空间”perceptual space概念。他说:“我们生存的空间变成地方性的和个人的,它被长期的活动磨平,融合着记忆与意义,它可以与场所等同,包含着场所之爱。”[38]人的栖居必然发生在特定的场所之中,场所也就是人的栖居的具体展开。所以,伯林特的理论落脚点最终还是栖居,而这都来自海德格尔后期“栖居与空间”思想的启发。

另外,我们也发现,现象学方法Phenomenological Method也对于伯林特有着较大影响,具体体现为他的环境体验描述美学,也就是采用现象学所说的“描述”的方法来描述人的环境体验。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再详细论述了。


五、结语

环境美学最初的研究者是地理工作者或景观设计师,他们的研究主要以环境规划设计为导向,理论深度很有限。加拿大学者卡尔森主要关注科学问题,对于哲学问题并没有太多的兴趣,所以,他的环境美学研究尽管成果很丰硕,但哲学深度略显不足。这种状况到了伯林特这里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因在于伯林特对于现象学有着长期而浓厚的兴趣。完全可以说,通过借鉴现象学的理论资源,伯林特改变了环境美学的理论面貌,使之更加接近“哲学美学”。

但是,伯林特没有认真反思并讨论现象学运动中一直存在的观念论与实在论之争,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环境的客观性,因而削弱了其环境美学应对环境危机的力度。与此同时,现象学那晦涩、艰深的特点,同样也影响了伯林特的环境美学,导致其理论不如卡尔森的环境美学那样通俗易懂。我们知道,卡尔森主要接受了分析哲学的影响,而分析哲学与现象学之间本来就有着很多区别乃至理论冲突,二者的区别与冲突体现在环境美学领域,就是卡尔森与伯林特二人之间经常性的论争——正是通过二人的论争,形成了环境美学领域中的两大代表性立场,即以卡尔森为代表的“认知立场”和以伯林特为代表的“交融立场”。正是从这个宏观理论图景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现象学对于环境美学的重要意义。


注释与参考文献:

[1]参见程相占:《环境美学对分析美学的承续与拓展》,《文艺研究》2012年第3期。

[2]参见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 Field: A Phenomenology of Aesthetic Experience, Springfield, Ill.: C. C. Thomas, 1970.

[3]现象学运动中出现了为数众多的哲学家,以美学研究著名的主要有德国学者盖格尔、波兰学者英伽登和法国学者杜夫海纳,但这三位学者的美学理论都没有出现在伯林特的环境美学研究之中,其原因值得探讨。

[4]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 Field: A Phenomenology of Aesthetic Experience, Cybereditions, 2000, p.133.

[5]参见程相占 []阿诺德伯林特《环境美学的理论基础——阿诺德伯林特教授访谈》未刊稿。

[5]Michael Allaby, Oxford Dictionary of Ecolog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143.

[6]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56.

[7]Gabriella Farina, “Some Reflections on the Phenomenological Method”, Dialogues in Philosophy, Mental and Neuro Sciences, 7(2014:2):50-62.

[8]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49.

[9]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29.

[10][德]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荷]舒曼编,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97页。

[11]参见Arnold Berleant (ed.), Environment and the Arts: Perspectives on Art and Environment, Aldershot: Ashgate, 2002, pp.6-7.

[12]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8.

[13]Arnold Berleant (ed.), Environment and the Arts: Perspectives on Art and Environment, Aldershot: Ashgate, 2002, p.10.

[14]本文将“审美学”与“美学”视为可以互换的同义词,只有在为了方便表达不同理论意义的时候才区分二者。

[15]参见Arnold Berleant (ed.), Environment and the Arts: Perspectives on Art and Environment, Aldershot: Ashgate, 2002, p.1.

[16]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56.

[17]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 Ästhetik [Lat. – Germ.], translated, with an introduction, notes and indexes ed. by Dagmar Mirbach, vol. 1. Hamburg, 2007, p.20.

[18]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9.

[19]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56.

[20]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Primacy of Perception, Edited by James M. Edie. Evanston, Ill.: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4, p.13.

[22]参见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Primacy of Perception, Edited by James M. Edie. Evanston, Ill.: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4, p.xvi.

[23]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xiii.

[24]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23.

[25]参见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20-22.

[26]Maurice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Trans. Donald A. Lande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2, p.431.

[27]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32.

[28]Arnold Berleant (ed.), Environment and the Arts: Perspectives on Art and Environment, Aldershot: Ashgate, 2002, p.18.

[29]参见[美]赫伯特·施皮尔伯格:《现象学运动》,王炳文、张金言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474-587页。

[30]这是伯林特本人的学术网页对于其美学研究的总体说明,2020年8月8日,见https://arnoldberleant.com/

[31]M. Heidegger, “Building Dwelling Thinking”, in Poetry, Language, Thought, trans. A. Hofstadter, New York: Harper, 1975. pp. 143‑161.中译参见[]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孙周兴选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462-480页。

[32]M. Heidegger, “Building Dwelling Thinking”, in Poetry, Language, Thought, trans. A. Hofstadter, New York: Harper, 1975. p.160.

[33]Arnold Berleant, Art and Engage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p.77-78.

[34]M. Heidegger, “Building Dwelling Thinking,” in Poetry, Language, Thought, trans. A. Hofstadter, New York:  Harper, 1975. pp. 143‑161.中译参见 []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孙周兴选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470-471页。

[35]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59.

[36]Arnold Berleant, Aesthetics and Environment: Variations on a Theme, Aldershot: Ashgate, 2005, p.14.

[37][]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下)孙周兴选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1199-1200页。

[38]Arnold Berleant, Art and Engage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95.


本文发表于《南京社会科学》2020年第7


发布人: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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