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注的文体特性与焦循“文莫重于注经”说
伏煦
[摘 要]
以传注为代表的解经类文体被纳入文学畛域,始于《经史百家杂钞》等兼选四部之文的总
集将《周易》“十翼”作为序跋体选入,近人王葆心、高步瀛则进一步将传注与论辨、序跋等文类并列,归入“著述门”或“论议门”,使之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从文体源流和表达方式上看,传注发挥经文义理和相对独立于经文成篇的属性,与序体述作者之意,作为“副文本”独立于著作本身有着相通之处。传注还包括附经而行的注以及唐宋以降文集中的说经之文,在乾嘉考据学的背景下,焦循提出“文莫重于注经”之说,强调说经之文在“意”与“事”两方面达到“精而兼实”的理想境界,不仅从理论上确立说经之文的文学价值,而且促使传注在结合义理与考据之学的基础上兼备辞章之学的意义。
[关键词]
解经类文体;传注;序体;“文莫重于注经”

传注的文体特性与焦循“文莫重于注经”说_伏煦.pdf
发布人:翟相如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