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炎]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文化表征

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文化表征
摘 要: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不尽相同,古希腊的奥运会至少体现出三种奇特的文化表征:宗教的仪式,纵欲的狂欢,血腥的娱乐。从这些表征入手,我们可以理解西方人对体育文化的独特认识:体育不仅仅是为了锻炼身体,也不仅仅是为了国家的荣誉,体育是对人的感性生命的极限所进行的全方位挑战,是人在身体机能上接近神的一种努力,而与之相伴的纵欲的狂欢和血腥的娱乐则是对理性规范和异化现实的一种反动。
关键词:奥运;体育;纵欲;狂欢
作者简介:陈炎,山东大学副校长、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山东济南250100)。
自从1896年在顾拜丹的倡导下“恢复”奥林匹克运动会之后,人类每四年都要举办一次盛大的体育盛会,以体现“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以及《奥林匹克宪章》所主张的“相互理解、友谊长久、团结一致和公平竞争”的竞赛原则。当然了,与这些精神和原则向匹配的,还有“自信、自强、自尊”、“和平、友谊、团结”等一系列理念,仿佛这些精神、原则和理念都是从古代奥运会中原封不动地承袭下来的。与这种精神上的承袭相联系,人们在形式上还承袭了奥林匹克圣火的传递仪式,以体现这一盛会的文化传统。然而,如果我们拨开历史的迷雾,或许会惊讶地发现,源自希腊的奥林匹克精神并非如此单纯。我们并不情愿地看到,这其中既有宗教的信仰,也有纵欲的狂欢,甚至还有血腥的娱乐。正视这些问题,不仅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还原一段真实的历史,而且可以重新加深我们对西方体育文化的认识。
体育是人类重要而又特殊的文化现象,这种现象在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然而,在中国与西方,这种文化现象的重要程度是不同的,其特殊的意义也是不同的。如果我们随便问一个中国人,我们从事体育的目的是什么?一般人会回答说,体育是为了锻炼身体。如果我们继续追问:锻炼身体为什么要搞“铁人三项运动”,把人累得死去活来?锻炼身体为什么要搞危险异常的“拳击比赛”,把人打得面目全非?在这种质问之下,对方可能会换一种方式回答说,体育不仅是为了锻炼身体,更重要的是为国争光。那么我们则要进一步追问:为国争光为什么要去希腊采集并点燃“圣火”?圣火的“圣”字是国家概念吗?
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中国与西方都有着类似的体育活动,然而细加分析,却不难发现其中所存在着的深刻差异。在西方人看来,体育不单纯是为了锻炼身体,也不仅仅是为国争光,而是对于人的感性能力的开掘与探究,是一种肉体的沉醉。因此,凡是能够表现人的感性能力的各个方面,无论危险多大和代价多少,西方人都可以设立比赛项目。为此,他们不仅可以攀登绝壁、可以潜入海底、可以进行别出心裁的悬崖跳水和危险异常的汽车大赛,而且可以进行并不美妙的“健美
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文化表征比赛”和有害无益的“角力拳赛”……。这一切,在我们看来都是那样的荒唐可笑,甚至被斥之为一种“吃饱了撑的”无聊举动。然而,西方人却进行得那样一本正经,甚至严肃得有些神圣。这简直是一种宗教,是由酒神精神所演变而来的奥林匹克精神。
说到奥林匹克精神,我们不得不溯源到从公元前776年就开始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然而遗憾的是,由于时间的久远、资料的匮乏,有关这一重要赛事的确切知识少得可怜,一些辗转流传下来的记载又多有矛盾。于是我们只能凭借着这些记载的片段,面对着奥林匹克运动场的历史遗迹发思古之悠情了。根据有限的历史记载,拨开重重的历史迷雾,我们会发现,公元前776年就开始的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与公元1896年在法国人顾拜丹倡导下所“恢复”的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儿。这二者之间既有相同的地方,又有相异的地方,其相异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宗教的仪式、纵欲的狂欢、血腥的娱乐。
我们知道,古希腊的神话、史诗、戏剧、建筑、雕塑、哲学等文化中的精华部分,都与宗教信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实体育也不例外。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并不是一种单一的体育赛事,其本身就是宗教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事实上,各种泛希腊赛会的兴起,都是由于各地希腊人两年或四年一度来到相同的地点聚会,祭拜共同的神祗,而兴起的。比方说,奥林匹克赛会主要是祭宙斯的地点在伯罗奔尼撒半岛西北部伊利斯的奥林匹亚。这些带有宗教色彩的竞技活动逐渐形成许多竞技赛会,主要的有奥林匹亚、皮西安、伊斯玛斯大林和尼米亚四大祭神竞技会。另外,还有专为妇女组织的赫拉竞技会。在这种竞赛中,人们通过肉体的拼搏来表达对神灵的敬意。
“相传,远古时候,英雄佩罗珀斯向皮萨国王俄诺马俄斯的女儿求婚,俄诺马俄斯要求,凡向他女儿求婚者,必须同他赛车,胜者方可得到她的女儿,败者则必须处死,在此之前,已有无数求婚者被俄诺马俄斯杀死,佩罗珀斯用海神波塞冬赠给他的飞马牵引金车,再施巧计取得了赛车的胜利,俄诺马俄斯则被摔死。……等到英雄佩罗珀斯死后,他被葬在阿耳甫斯河滨的奥林匹亚,在那里被当作神受到人们的崇拜,而在他的葬礼上,为了纪念他在与俄诺马俄斯神判中的胜利,人们为他举行了竞技会。这是奥林匹克竞技的最早雏形。后来,由赫拉克勒斯将这一竞技会恢复起来,但把它献给宙斯神。经过一度中断之后,公元前776年,奥林匹克竞技会重新举行。以后每四年进行一次,这一届竞技会被当作第一届奥林匹克竞技会,这一年也成为按奥林匹克竞技会计算的希腊纪元的开始。”佩罗珀斯与皮萨国王俄诺马俄斯比赛的故事,很容易使人联想起俄狄甫斯向狮身②人面怪兽斯芬克斯挑战的故事。二者都是一种以生命为代价的拼死一搏,不同之处只在于:一个拼的是体力,一个拼的是智力;一个属于酒神型的竞争,一个属于日神型的竞争。这两种竞争中都有着宗教的意味在,即以生命为赌注而请求“神判”的裁决。从这一意义上讲,西方式的体育,绝不仅仅是为了锻炼身体,而有着形而上的宗教意味。
在英语中,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词主要有五个:1)用于地名的Olmia(奥林匹亚),指希腊南部大平原,该地区每四年举办一次竞技比赛,祭祀宙斯神;2)用于时间的Olympiad(奥林匹得),指两次运动会之间的间隔,希腊人用以纪元和纪年;3)用于人群名的Olympian(奥林匹安),指充当选手的奥林匹安人;4)用于会议的Olmic(奥林匹克),指在奥林匹亚山附近召开的运动会;5)用于山名的Olmus(奥林波斯),指古希腊诸神的居所。由此可见,奥林匹克运动最初与希腊的神话传说和宗教信仰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关于这一点,我们甚至可以在1896年现代奥运会的《奥林匹克圣歌》(Olympian)中加以体会下
那古代不朽的神灵 代表着庄严伟大的造物者 随着你降临 你的光芒照耀着大地和晴空 也鼓舞着运动会中在竞技场上力争上游的斗士 戴着你所赠永远常绿的枝叶 斗士们的身体更强壮并永远被人尊敬 在深谷、高山、海洋都充满了你的光彩 白色与粉红色的庙堂满壁生辉 你的子民全部集合在你的神庙前 向你膜拜 向你膜拜
“这首歌的歌词,上行为希腊文,下行为罗马拼音。其歌词中的造物者、神灵、庙堂、膜拜等宗教语言,象征近代奥运会在本质特性上,仍具有古代奥运会祭典竞技的传统。可见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力,历经千年,万代不朽。明乎此,乃可谈奥林匹克哲学。”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奥林匹克原有的宗教意味已被后来居上的政治色彩和商业意味大大冲淡了,然而时至今日,这其中的宗教精神还可以从奥林匹克运动会点燃并传递“圣火”这一仪式中体现出来。
由于时代的久远,点燃并传递“圣火”的最初含义已很难确考,最常见的说法有这样几种。第一种说法是,古希腊在每届奥运会举行以前,人们都要高举着在赫拉神庙前点燃的火炬,奔赴各个城邦,去传递停战的神谕和“奥运会”召开的消息。第二种说法是,奥林匹克火炬接力跑起源于古希腊时代百姓祭月活动中的一种宗教仪
式。在夏至那一天,到雅典朝圣宙斯的信徒通过赛跑的方式决定点燃祭坛上圣火的人选,胜利者获得授权从大祭司手中接过火炬来点燃祭坛上的圣火。据史料记载,公元前776年,在第一个被人所知的“奥运会”上,一个叫卡拉波斯的人曾赢得了这场赛跑,并获此殊荣点燃了圣火。第三种说法是,相传古希腊的奥林匹斯山是众神的栖息之地,人们为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每隔四年就要祭祀众神。祭祀前要进行短跑竞赛。参赛运动员中,谁先跑到祭司前接过火把,将火神普罗米修斯像前圣坛上的圣火点燃,他就是胜利者,被人们视为英雄而受到尊敬。以后,短跑竞赛逐渐演变为体育竞技大会,成了祭祀活动中规模最大、最吸引人的一项活动。而点燃圣火的仪式也就一直伴随着体育竞技大会而延续下来,成了奥运会开幕式上一项必不可少的仪式。第四种说法是,奥林匹克火炬起源于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为人类上天盗取火种的故事。为了纪念这位神话中的英雄,古代“奥运会”采取了通过赛跑而点燃圣火的仪式。第五种说法是,圣火起源于古希腊神话传说。古希腊神普罗米修斯为解救饥寒交迫的人类,瞒着宙斯到阿波罗太阳神偷取火种,带到人间,火到人间就再也收不回去。宙斯只好规定,在燃起圣火之前,必须向他祭祀。于是古奥运会开幕前必须举行隆重的点火仪式,由祭司从圣坛上燃取奥林匹克之火,所有运动员一齐向火炬奔跑,最先到达的三名运动员将高举火炬跑遍希腊,传谕停止一切战争,开始四年一度的奥运会……显然,这几种说法大同小异,它们都包含了对神的崇拜。我们可以在想象中还原一下当时的场景:一些手持火炬的男子从同一起跑线上一起出发,跑到宙斯神庙的神龛面前点燃圣火,他们当中只有一个人能担此重任,那就是跑得最快的那个人。这一过程意味着什么?
我们知道,在希腊人的心目中,奥林波斯山上的诸神不仅有着无限的智慧,而且有着无穷的力量。神的感性能力是无限的,神可以从这一点跑到那一点而不占用任何时间;人的肉体能力是有限的,人从这一点跑到那一点则一定要占用时间。从绝对的意义上讲,人永远也达不到神的境界。但是人类却并不因此而放弃努力,他要通过极限能力的不断扩展,而一步一步地与神接近。所以,从相对的意义上讲,跑得最快的人也就是最接近于神的人。因此,这种比赛也便具有了象征的意味,它似乎意味着人与神之间的距离可以通过体育运动来加以缩短。如果说,神可以达到“无限高”、“无限快”、“无限强”的境界,而人则只能通过“更高、更快、更强”的努力而不断接近神的境界。这正是人们在运动会上希望不断打破纪录的原因所在,也就是奥林匹克精神中所包含的宗教内涵所在。
或许在我们眼里,一个打破百米短跑世界纪录的运动员,只不过比我们这些常人快那么几秒罢了,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如果与高速的现代交通工具相比,更算不了什么。可是在具有奥林匹克传统的西方人眼里,他却代表了人类的肉体能力在这一方面所能达到的最高极限,因而是伟大的,神圣的,非同寻常的。所以,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奖励方式不同,“希腊人竟然只奖励冠军,而不正式设立其他名次。也就是说,希腊人只给优胜者发‘金牌’而并没有‘银牌’和‘铜牌’的概念。” 因为只有一个优胜者才是最接近神的人 当然了这里所谓的金牌 只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有一种记载指出,当时的优胜者获得的不是什么价值昂贵的金牌,而只是一个用野橄榄树的枝叶所编成的桂冠,这一点很容易让那些异域文化中的人感到费解。“西元前480年,当少许斯巴达人在温泉关奋力抗击波斯大军入侵时,数万名希腊壮士正在奥林匹亚声嘶力竭地为一场摔跤比赛助威喝彩。这让波斯国王薛西斯手下一位将军百思不解。希腊人是什么人?对这种芝麻大小的事何以如此狂热?当得知优胜者的奖品竟然是一圈橄榄枝冠时,他的诧异就禁不住转变为对希腊人的鄙夷了。然而,无论优胜者的奖品是一圈橄榄枝冠还是像另外一种记载那样有着500德拉马克的奖金,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希腊人将这一比赛赋予了宗教的意义!
无论文明如何进步,无论科技怎样发达,人始终都是一具血肉之躯,人类的所有文明成果都是由这具血肉之躯创造出来的!唯其如此,人的感性能力的开发才可能具有如此重要的价值!唯其如此,人的肉体机能的极限才可能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唯其如此,在希腊人的心目中,奥林匹克冠军才可能受到如此高度的肯定!“事实上,一个优胜者在母邦会获得终生免税权,所得钱物、粮食、橄榄油或其他物品的奖励足够他享用终生。优胜者的崇拜者、亲戚或母邦人还会集资给他树一座大理石塑像,安放在他的家乡,或奥林匹亚圣所或其他节庆举办地,供所有人瞻仰。……优胜者不仅青史留名甚至可能被尊为神 在古希腊时期优胜者是神的宠儿 他已达成他的人生目。”反过来说 在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国度里我们直到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一个球星一个拳王在西方人心目中的地位。
尽管现代奥运会与古代奥运会有很大的不同,但仍然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对古代奥林匹克传统的发展和继承。在这项薪火相传的事业中,西方人对体育所倾注的精力,是我们所难以想象的;而体育在西方文化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也是我们难以估量的。如果我们进行一项统计调查,便会发现,作为日常生活中两种最重要的消闲方式,中国人与西方人在艺术和体育欣赏中所占用的时间比例是不同的,他们观看电视连续剧和体育比赛的兴趣也是不同的。在意大利,仅足球一项体育活动所创造的价值,就比钢铁生产所获得的利润还要高。这对我们来说,似乎是不可思议的。当然了,在这种商业行为的背后,有着文化的意义在。说到底,体育活动不是别的,它只是那个曾经被禁止的狄俄尼索斯崇拜活动的现代缩影。
说到狄俄尼索斯崇拜活动,我们不得不提及古代奥运会的另一特点:性欲的放纵。我们知道,在以往的酒神崇拜仪式中,性欲的放纵是一种极为显著的文化特征。“希腊人以野外纵酒狂欢的方式来尊奉葡萄酒之神狄俄尼索斯,在此期间,女性崇拜者们通宵达旦地一边跳舞一边狂叫。”“秘密的酒神节拜神活动活动通常在夜间进行,只有妇女参加,其宗教狂热达到极点”“我们知道,妇女通过一些类似性交的巫术仪式,在纵酒狂欢中,裸体奔行舞蹈,祈祷大地丰收。酒神之所以在这种仪式中被崇拜,主要因为酒能把妇女带入迷狂沉醉状态。”“我们从雅典卫城里的那幅红色素描的花瓶图案上,看到一个全身裸露的狂舞女正在心醉神迷地舞动着一根男性生殖器模型。在出土文物的挖掘过程中,人们不仅挖掘出大小不同的人体塑像,而且还发现了大量用石头和其它材料做成的阴茎模型。如果说狂欢乱舞的酒神原先只是代表多产之神的话,那么这种节目就是后来逐步演变而成的,象征某种更高层次思想的活动。尤其是象征了人类所期望的,并且在狂欢中已经实现了的人神合一;那是一种冲动,它发自人们的内心深处;而且也正是狄俄尼索斯这个原型,它于整个希腊世界才能够久盛不衰。”而作为肉体生命的极端性展现,体育比赛也很容易导致性欲的放纵。所不同时的是,酒神崇拜的对象是狄俄尼索斯,奥林匹克运动会祭祀的神是宙斯;参加酒神游行队伍的是女人,参加古代奥运会的是男性。“古代运动员不仅全是男性,而且裸体。……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气候解释了古代奥林匹亚赛会何以会演变为裸体运动会,但‘裸奥会’跟男性生殖崇拜的关系可能更为密切。希腊人非但不像现代人那样为‘私处’感到难为情,反而对其有一种十分虔诚的敬畏。事实上,希腊人用一种近乎宗教般的尊崇来对待私处,认为那时神秘的繁殖工具,是自然、繁殖和永不枯竭的生命力的象征 在这一点上 古代奥运会与酒神崇拜仪式极为相似 在古希腊 性与体育决非泾渭分明。既然如此,希腊人对裸体美的痴迷便不可能是出于纯粹审美的冲动;在这种痴迷的背后,不可能没有力比多的驱动作用。考古发掘表明,各地练身馆里几乎无例外供奉着一尊爱洛斯(E-ros,司性欲之神;爱洛斯意义上的性欲也是驱使人们去追求一切值得追求之食物———如权力、财富、战争或竞赛的胜利、文学艺术成就等———的激情,亦即欲求、欲望、贪欲;eros也译作‘爱欲’、‘爱若斯’、‘厄洛斯’)雕像。这表明,希腊人不仅认为性欲与体育关系紧密,性力跟体育成绩的好坏关系密切,而且把性欲和性力普遍化,人格化、神圣化。所以很难说希腊人不吝资财、不惧艰辛、跋山涉水来到伊利斯的奥林匹亚,仅仅是为了观赏、参加体育比赛和宗教祭典。在很大程度上,他们也是冲着伊利斯的男色来的。从古代文献可知,伊利斯青年男子在全希腊享有英俊帅气的名声。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运动会期间希腊人不追求男女之间的性狂欢;从阿里斯托芬的戏剧《忒斯莫弗里亚的女人》可知,在十月份忒斯莫弗里亚运动会之前,所有想去观看运动会的女性在赛会开始前九天必须禁欲,‘狡猾的祭司要求他们以此表示对神的虔诚,而真正的意图却是让她们在长时间禁欲之后能够更加无拘无束地纵情狂欢’。”“希腊道德家们甚至鼓吹:举行奥林匹亚之类的宗教赛会时,乱交应当受到鼓励,因为只有在自由地宣泄性欲之后,人们才能做到行为检点,忠于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文化表征其伙伴。既然练身馆堂而皇之供奉着爱洛斯,希腊人把这里当作红灯区,当做一个力比多无比丰盈之地,不不奇怪的。……希腊各地普遍存在的阴茎崇拜(不仅爱神狄俄尼索斯和爱洛斯用阳具来象征,受到广泛崇拜,不仅半人半羊的萨提尔长有硕大的男根,在古典时代就连雅典民主派的保护神赫耳墨斯也可以用一根巨大的阳物来代表同样是不奇怪的 直到今天 奥运看台上的那些女性观众对拳王、球星之类运动健将的崇拜,也很难说不含有性的意味。而借助奥运盛会的纵欲狂欢,也一直是西方文化中常有的现象。
除了宗教的仪式、纵欲的狂欢之外,古代奥运会还是一种血腥的娱乐,这一点与狄俄尼索斯崇拜也有几分相似之处。我们知道,在祭祀酒神的节日中,不仅有生殖崇拜,而且要宰杀图腾。“据说,在祭祀狄俄尼索斯之后的游行中只有妇女参加。她们纷纷抛开家庭活计,扮演着狄俄尼索斯的伴侣诸巴科斯狂女:头戴常春藤,身穿兽皮,手拿神杖,随身携带宝剑、铜铙,成群结队游荡于山间林中,她们一边挥舞着手杖与火把,一边狂舞乱喊。等到疯狂状态达到高潮,他们毁灭碰到的一切。如遇到野兽或儿童,她们就把它撕成碎片,生生活吞下去。因为她们认为,这兽或儿童是狄俄尼索斯的化身,所以,把它撕裂并吞吃下去就等于是进行一次神体圣餐,通过这一行为,她们才真正与狄俄尼索斯融为一体。”疯狂的酒神侍女们常常举行所谓的“公牛大宴”,甚至干出生吞活剥野兽的事情。“狄俄尼索斯崇拜的仪式一般是这样的:被附灵的信徒在山林间追逐野兽,并当场吞食鲜血淋漓的生肉。随着演变,墨那得斯妇人们改成通过祭奠中喧哗疯狂的舞蹈,进入相同的狂迷通灵(Trans)状态。神附身其上,控制并占有她们。在这狂迷之中,人仿佛扮演了神,而神则凭借人的肉体扮演了人,两者的界限不再分明。除了人神的合而为一,狄俄尼索斯崇拜还造成了人与兽的新联系。女祭司们生活于荒野之中,与兽类为伍。她们互相残杀噬血,以人为祭祀的牺牲,撕成碎片并生食其肉 一如神话里说的 她们疯狂地把俄耳甫斯撕成碎片
与酒神崇拜的疯狂行为颇为相似,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也充斥着残暴与血腥。在上面有关引起奥运会的英雄佩罗珀斯与国王俄诺马俄斯的赛车中我们已经看到,这种车毁人亡的较量是以生命作为赌注的,因而也是相当危险的。而这种以生命为赌注的危险行为甚至构成了古代奥运会中不可或缺的一大景观。我们知道,古代奥运会的比赛项目远远没有现代奥运会那么多,在210码赛跑、立定跳远、铁饼、标枪、摔跤、拳击、角力拳、五项全能等少数比赛项目中,至少有三项比赛具有明显的对抗性并伴有血腥的意味。古代的拳击比赛非但不像现代拳击比赛那样具有各种各样的防护装备,而且拳击手还可以戴上一幅装有羊毛垫的硬皮手套,以最大限度地增强其杀伤能力。比赛也不分等级,不分回合,对手倒地后还可以继续击打,直至其表示服输为止。因此,一场拳击赛的后果,常常会打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而看台上的观众却为此欢呼雀跃、呐喊助威。
然而,在古代奥运会中,拳击还不是最野蛮的游戏。在比拳击更为血腥的角力拳比赛中,运动员不仅可以拳脚并用,而且可以从背后进行袭击。除了不能用手指挖眼睛和用牙齿咬对手之外,运动员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可以攻击对手的腹部和阴部。“不妨看一看西方学者如何根据图画描述古代那场最著名的角力拳比赛,即在公元前564年奥林匹亚赛会的角力拳决赛。仍然活着的输家竖起指头表示服输,但胜利者已经奄奄一息:
他在胜利时刻已濒于死亡……他好像不仅征服了对手,也征服了观众……尽管他已经两次赢得奥林匹克优胜冠冕……赢得这第三次却是以生命为代价的……阿里基翁的对手抓住他的腰部并想杀死他,而且他已把前臂插到阿里基翁的喉咙下面想扼死他,他的两腿已缠住腹股沟,脚尖弯曲到阿里基翁的两个膝盖后面;而且为了阻止他反抗而勒他,直至昏昏欲睡的死亡笼罩着他的意识。然而,他没有打乱阿里基翁的计划,而是放开了双腿的挤压。阿里基翁蹬开他的双脚,而且在这样做的同时,使其对手的右侧处于危险中,因为他的膝部悬着没有支撑;然后他紧紧地用他的腹股沟压住他———他已不再构成对手了———并向他的左侧弯曲。阿里基翁用他的膝部锁住对方的另一条腿(左腿),并靠猛烈的扭曲使其脚踝的隆起部位脱臼。随着灵魂的离去,阿里基翁的身体变得虚弱,但仍有力量完成自己的意图。扼着他的那个人……像死人一样,并用手发出认输的信号 ……阿里基翁微笑着,就像意识到获得胜利的活人一样。 这里阿里基翁用生命来追求优胜和荣誉固然精神可嘉,但是角力拳作为一种运动的残酷性却是不可否认的。”面对这种野蛮而又血腥的比赛,如果我们再说什么体育运动是为了锻炼身体的话,就显得有些幼稚而可笑了。对于看台上的观众来说,他们观赏这样一场残酷而又血腥的比赛,仿佛参与了一场狄俄尼索斯的祭祀仪式一样:他们在纵欲中欢呼、在血光中呐喊,在欢呼和呐喊中宣泄着自己反抗异化、进而反抗文明的心理能量……
时至今日,人类的体育活动虽然已经安全多了、文明多了。但是在足球之类对抗性很强、从而也最能吸引观众的比赛中,仍然潜伏着暴力和骚乱:
所谓足球比赛,可视为酒神仪式的一种现代化的隐喻: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规则下,那些被人类文明所压抑的原始欲望粉墨登场了。早就有人指出,足球中的射门具有“性”的意味;至于比赛中的暴力释放,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唯其如此,我们才能够对屡禁不止的球迷闹事做出一个合乎逻辑的解释;唯其如此,我们才能够理解,何以一只小小的足球,竟会引起十几亿、甚至几十亿人的癫狂。———仿佛长期被压抑在生命底层的原始欲望终于在绿茵场上得到了释放:那疯狂似的进攻、那闪电般的反击,那竭尽生命创造力的临门一脚,把我们带入了狄俄尼索斯式的沉醉与迷狂。当然了,你可以说足球比赛是为了锻炼身体,你可以说这项运动就是要为国争光,你还可以借助足球比赛而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也许你说得和做的都没有错,但是倘若你有意回避了那潜藏在文明背后的非文明要素,倘若你视而不见那驱动着人类潜在情感的原始的力量,你便永远不会发现足球运动的奥秘所在。
我们知道,文明与异化是一对孪生兄妹。正像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揭示的那样:“人类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前进一步。随着文明产生的社会为自己建立的一切机构,都转变为它们原来目的的反面 因此 我们的日常生活越是文明 就越需要一种反文明的发泄方式而这种反文明的发泄方式又必须在文明的规则下加以进行。如果我们混淆了二者之间的界限,那么体育运动就会导致疯狂,导致骚乱,导致暴力和血腥;如果我们掌握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那么体育运动则会成为一种文明、伟大而又富于人道主义色彩的活动。事实上,只有掌握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体育运动的奥秘;只有掌握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文化表征。
载于《民俗研究》2012年03期总第103期

发布人:曹成竹 最后修改日期: 2014-02-27 15:5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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