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0世纪早期中国歌谣运动的美学反思”(项目编号:12CZW016)的结项成果,并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基金资助。
本书以20世纪早期发端于北京大学的歌谣运动为研究中心,分析比较了五四歌谣运动与中国诗歌会“歌谣运动”、革命根据地“红色歌谣”以及大跃进时期的“新民歌运动”等歌谣文艺现象的异同,探讨了歌谣在文化治理、文学知识分子审美经验革新、新兴审美意识形态的生发以及新文学语言风格的生成等方面的作用,并阐发了这样一个问题:歌谣可能是20世纪百年中国文学史上最富于“政治性”的一个范畴,不仅为中国文学提供了一种新的范本和评价标准,解构和重塑了文学知识分子的审美旨趣,还游移于文学的外在功能和内在法则之间,以特有的方式积极地参与了中国文学、文化以及社会的现代转型。本研究为文学理论提供了典型案例,有助于从审美、文化、政治的角度理解“文学是什么”。伊格尔顿、乔纳森•卡勒等文学理论家都曾借用“杂草”这个意象来比喻文学。本书认为,歌谣似乎就是最典型的杂草,它与社会的现代化进程紧密相关,既颠覆了精英文学的标准与尺度,又实现了文学知识分子的审美认同和精神重塑,还促进了人民大众的主体意识建构。此外,本研究还有助于考察以“歌谣”为代表的民间话语资源,对中国文学语言审美革新的重要作用。本书梳理了歌谣参与中国文学审美革新的不同路径,指出歌谣既为新诗发展提供了启发和参照,又频繁出现在现代作家的小说和散文中,此外我们还可以发现一种“歌谣化”的语言风格。可以说歌谣运动在中国文学语言革新的转捩点上指示了一个新方向,从情感内容和形式技巧上推动了中国文学表达方式和审美内涵的现代转向。
本书已有两篇相关书评:《乡野的回望与中国审美现代性的建构》(《山东社会科学》2020年第3期)、《歌谣研究的历史轨迹》(《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23卷第2期)。